DB15/ 353.3-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3部分: 细水雾灭火系统

标准详情:

DB15/ 353.3-2009

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强制性
  • 中文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3部分: 细水雾灭火系统
  • CCS分类:C80
    ICS分类:13.220.99
  • 发布日期:2009-10-20
    实施日期:2010-01-01
  • 代替标准:代替DB15/ 353-2000,DB15/ 353-2004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3部分: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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