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353.11-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1部分: 消防电话系统

标准详情:

DB15/ 353.11-2009

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强制性
  • 中文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1部分: 消防电话系统
  • CCS分类:C80
    ICS分类:13.220.99
  • 发布日期:2009-10-20
    实施日期:2010-01-01
  • 代替标准:代替DB15/ 353-2000,DB15/ 353-2004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1部分: 消防电话系统》,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15/ 353-2000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DB15/ 353-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DB15/ 353.13-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3部分: 消防电梯系统
DB15/ 353.14-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4部分: 消防供电系统
DB15/ 353.2-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2部分: 消火栓系统
DB15/ 353.7-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7部分: 气体灭火系统
DB15/ 353.5-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5部分: 干粉灭火系统
DB15/ 353.6-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6部分: 泡沫灭火系统
DB15/ 353.4-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4部分: 消防炮灭火系统
DB15/ 353.9-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9部分: 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