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374-201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37/ 2374-2013

地方标准-山东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040.40
  • 发布日期:2013-05-24
    实施日期:2013-09-01
  • 代替标准:代替DB37/ 1996—2011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山东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大于45.5 MW(65t/h)的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使用生物质燃料、高炉煤气或煤制气、水煤浆以及燃烧或混烧其他燃料的锅炉,执行本标准中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地方标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山东大学、潍坊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春元、王鹏、谢刚、蔡燕、蒋大伟、张立强、史会剑、刘业涛、张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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