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37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
标准详情:
DB44/T 1371-2014
地方标准-广东省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
- CCS分类:Z70
- ICS分类:13.030.10
- 发布日期:2014-08-14
- 实施日期:2014-11-14
- 代替标准:
- 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广东省
内容简介
标准规定了回收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和技术条件,包括预处理、再生利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其他电池可参照使用。
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
起草人
李长东、余海军、吴鲜梅、何烙辉、周汉章、谢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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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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