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标准详情:
-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 CCS分类:C60
- ICS分类:13.100
- 发布日期:2006-03-13
- 实施日期:2006-10-01
- 代替标准:被GBZ169-2020
- 技术归口:
- 发布部门:卫生部
- 标准分类:电气工程绝缘绝缘系统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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