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标准详情:

GBZ 169-2006

国家标准推荐性
  •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 CCS分类:C60
    ICS分类:13.100
  • 发布日期:2006-03-13
    实施日期:2006-10-01
  • 代替标准:被GBZ169-2020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卫生部
  • 标准分类:电气工程绝缘绝缘系统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起草人

谭绍智、姜恩海、刘长安、陈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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