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本规范修订后共有1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设施、工艺及热力管道、易燃和可燃液体灌桶设施、车间供油站、消防设施、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采暖通风等。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
1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
2油气田的油品站场(库);
3附属于输油管道的输油站场;
4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地下盐穴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人工开挖的储油洞库,
5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包括常温液化石油气储存库、低温液化烃储存库)
6液化天然气储存库;
7储罐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0。。。。m3,仅储存原油的石油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