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SSGB 001-016-2019 丽水山耕:鞭笋贮运操作规程

标准详情:

T/LSSGB 001-016-2019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规程规定了毛竹鞭笋的采收、产品等级及质量要求、初筛、包装、预冷贮藏、出库、运输等的操作技术环节
本规程适用于丽水山耕带壳鞭笋的采后处理
4.1.1 产地环境栽培的环境技术条件应符合T/LSSGB001中4、5有关生态环境和种植过程有关规定。4.1.2 种植要求加强种植管理,按照DB33/T2090中6章及T/LSSGB001中5章等规定执行。4.2 质量要求4.2.1 鞭笋质量要求应符合NY/T1048的相关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和GB2763的有关规定。4.2.2 鞭笋商品新鲜、饱满、无腐烂、无霉变和无病虫害斑点,切口平整。不应有烂笋、霉笋、虫笋,不含明显杂质,表面无大块泥附着。4.3 产品分级鞭笋质量分级指标见表1。表1鞭笋质量分级指标等级 单笋重量/g 笋长度/mm 外观 可食率一等 100~250 200~350 符合6.1.2要求,笋体无损伤。笋壳紧包,色泽鲜活,嫩黄带粉无褐变,不变绿。 不少于50%二等 <100,>250 <200,>350 符合6.1.2要求,笋体无明显损伤。 不少于40%

起草单位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李伟荣、黄莎、刘志龙、陈盈颖、杨选、陈国宝、任爱清、梁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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