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澄迈福橙种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澄迈福橙种苗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出圃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澄迈福橙种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40柑桔苗木产地检疫规程GB/T9659柑桔嫁接苗3 术语和定义GB/T965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要求4.1 砧木4.1.1砧木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4.1.2生长健壮,抗逆性强,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4.1.3砧木应是经过移栽的1~2年生实生壮苗。4.1.4砧木宜选用无疫区的红桔。4.2 接穗4.2.1接穗应从农业部门鉴定的母本园或采穗母树上采集;采接穗应在树冠外围中上部选取成熟、健壮饱满的枝梢。每枝接穗应具备3个以上发育饱满的有效芽。4.2.2疫区接穗不得进入非疫区和保护区,接穗不得带有检疫性病虫害。4.2.3接穗应从接穗母本园或采穗母树上采集,采穗母树应经县级果树主管及植检部门鉴定,确认为品种纯度达到98%的优质高产树。5 出圃质量5.1 基本要求5.1.1嫁接部位应在砧木离地面10cm~15cm,嫁接口愈合正常,已解除捆缚物,无环缢现象。5.1.2主干粗直、光洁,高25cm~30cm,具有2个以上分布均匀的分枝,分枝长15cm以上,枝叶健全,叶色浓绿,富有光泽,砧穗接合部的曲折度不大于15度。5.1.3根系完整,主根长15cm以上,且具有2~3条粗壮的侧根,须根发达,根茎处不扭曲。5.2 苗木分级5.2.1在符合砧穗组合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苗木茎粗、分枝数量、苗木高度作为分级依据。5.2.2澄迈福橙嫁接苗按其生长量和生长势分为两级,其要求见表1,低于2级标准的苗木不得作为商品苗出圃。表1 澄迈福橙嫁接苗分级要求级别 苗木茎粗,cm 分枝数量,条 苗木高度,cm1 ≥1.0 3~5 ≥452 ≥0.8 2 ≥35注:以苗木茎粗、分枝数量、苗木高度三项中最低一项的级别定为该苗级别。5.3 苗木检疫5.3.1苗木生产全程必须在大棚防虫网(40~50目)内进行。5.3.2苗木出圃前的检疫应符合GB5040的要求,并按国家“植物检疫条例”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符合检疫的苗木方可出圃。5.3.3苗木出圃前应由产地植物检疫部门根据购苗方的检疫申请函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苗木是否带有检疫性病虫害进行检疫。无检疫对象的苗木,可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3.4凡有检疫对象的苗木,应就地销毁。6 试验方法6.1 苗木茎粗以卡尺测量嫁接口上方2cm处最粗直茎。6.2 分枝数量数苗木主干抽生的,长度在15cm以上的一级枝叶。6.3 苗木高度自地面量至苗木顶端。6.4 嫁接口高度自地面量至嫁接口处。6.5 干高自地面量至第一个有效分枝处。6.6 砧穗接合部曲折度用量角器测定接穗主干中轴线与砧木垂直延长线之间的夹角。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苗圃,同一批次出圃的苗木为一检验批。7.2 抽样检验品种的数量,采用随机抽样法,按GB/T9659规定进行。7.3 检验苗木出圃前在苗圃进行抽检,检验项目为5.2要求项目,检验结果表参见附录A。7.4 等级判定7.4.1各级苗木标准允许的不合格苗木只能是邻级,不能是隔级苗木。7.4.2一级苗木不合格率不超过5%,二级苗木不合格率不超过10%,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降为邻级,达不到二级的苗木视为不合格苗木。8 包装、标志、运输8.1 包装容器苗连同完整的原装容器一起调运。裸根苗就地移栽可带土团起苗和定植;如需远距离运输,需对枝叶和根系进行适度修剪,用泥浆蘸根后再用稻草包捆,外用带孔塑料薄膜包裹并捆扎牢固。每包不宜超过50株。起苗前应喷药杀灭重要常见病虫害。8.2 标志出圃苗木需附苗木产地检疫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见附录B)。若属无病毒苗,应附有资质检测机构的证明,并挂牌标示。裸根苗应分品种包装,并在包装内外挂双标签,注明品种(穂/砧)、起苗日期、质量等级、数量、育苗单位、合格证号等。容器苗应逐株加挂品种标签,标明品种、砧木等。8.3 运输苗木运输量较大时,运输器具宜安置通气筒或搭架分层,苗堆中心温度≤25℃。运输途中严防重压和日晒雨淋,到达目的地后,应尽快定植或假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