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ICC 05-2021 中药材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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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ICC 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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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方法规定了中药材中水胺硫磷的胶体金免疫层析快速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柴胡、当归、党参、板蓝根、甘草、黄芪等中药材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测定
3 原理本方法采用竞争抑制免疫层析原理。样品中的水胺硫磷经提取后与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结合,抑制了抗体和试纸条中检测线(T线)上抗原的结合,从而导致检测线颜色深浅的变化。通过检测线与质控线(C线)颜色深浅比较,对样品中水胺硫磷进行定性判定。4 试剂与材料4.1 试剂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室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二级水的要求。4.1.1 甲醇(CH3OH)。4.1.2 提取液:由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配套提供,或按照其说明书配制。4.1.3 参考物质:水胺硫磷参考物质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登录号、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见表1,纯度≥98%。表1 水胺硫磷参考物质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登录号、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登录号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24353-61-5 C11H16NO4PS 289.3注:或等同可溯源物质。4.2 溶液配制4.2.1 水胺硫磷标准储备液(100μg/mL):准确称取水胺硫磷参考物质(4.1.3)1mg,置于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4.1.1)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制成浓度为100μg/mL的水胺硫磷标准储备液。4℃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4.2.2 水胺硫磷标准工作液(1μg/mL):精密移取水胺硫磷标准储备液(100μg/mL)(4.2.1)0.1mL,置于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4.1.1)稀释至刻度,摇匀,制成浓度为1μg/mL的水胺硫磷标准工作液。临用新配。4.3 材料水胺硫磷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适用基质为中药材。需在阴凉、干燥、避光条件下保存。5 仪器与设备5.1 电子天平:感量为0.01g。5.2 均质器。5.3 离心机。5.4 氮吹仪。5.5 涡旋仪。5.6 移液器:10μL~200μL、100μL~1000μL。6 分析步骤6.1 试样制备取适量代表性样品,充分均质混匀。6.2 试样提取6.2.1 党参、板蓝根、黄芪、甘草样本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5g)放入离心管中,加入6mL提取液(4.1.2),上下振荡30s,3000r/min以上离心3min,上清液即为待测液。6.2.2 柴胡、当归样本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5g)放入离心管中,加入3mL甲醇(4.1.1),上下振荡30s,3000r/min以上离心3min;取0.6mL上清液至离心管中,50~60℃水浴氮气流下吹干;加入1mL提取液(4.1.2),涡动20s后即为待测液。6.3 测定步骤测试前,将未开封的试纸条恢复至室温。吸取100μL样品待测液于试纸条的加样孔中,室温反应10min后,直接进行结果判定。注1:测定步骤建议按照试纸条说明书。注2:结果判定建议使用读数仪,读数仪的具体使用参照仪器使用说明书。6.4 质控试验每批样品应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和加标质控试验。6.4.1 空白试验称取空白试样,按照6.2和6.3步骤与样品同法操作。6.4.2 加标质控试验准确称取空白试样1g(精确至0.05g)放入离心管中,加入50μL水胺硫磷标准工作液(1μg/mL)(4.2.2),使试样中水胺硫磷浓度为0.05mg/kg,按照6.2和6.3步骤与样品同法操作。7 结果判定7.1 读数仪测定按读数仪说明书要求操作,直接读数并进行结果判定。7.2 目视判定通过对比质控线(C线)和检测线(T线)的颜色深浅进行结果判定。目视判定示意图见图1。7.2.1 无效质控线(C线)不显色,无论检测线(T线)是否显色,表明操作不正确或试纸条已失效,检测结果无效。7.2.2 阳性结果质控线(C线)显色,检测线(T线)不显色或颜色浅于质控线(C线),表明样品中水胺硫磷含量高于方法检出限,判定为阳性。7.2.3 阴性结果质控线(C线)显色,检测线(T线)颜色深于质控线(C线)或与质控线(C线)颜色基本一致,表明样品中水胺硫磷含量低于方法检出限,判定为阴性。图1 目视判定示意图7.3 质控试验要求空白试验测定结果应为阴性,加标质控试验测定结果应为阳性。8 结果确认当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应按照《中国药典》指定方法标准进行确证。9 性能指标9.1 检出限:0.05mg/kg。9.2 灵敏度:≥95%。9.3 特异性:≥90%。9.4 假阴性率:≤5%。9.5 假阳性率:≤10%。注:性能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A。10 其他本方法所述试剂、试纸条信息及操作步骤是为给方法使用者提供方便,在使用本方法时不做限定。方法使用者应使用经过验证的满足本方法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的试剂、试纸条。本方法使用试纸条可能与甲基异柳磷等有机磷类农药存在交叉反应,当结果判定为阳性时应对结果进行确证。

起草单位

全联农业产业商会、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西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北药中药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万宇平、郭树、张瑜、贾芳芳、董硕、伍勋、牛晨、王春花、宗宁、姜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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