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367-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44/ 2367-2022
地方标准-广东省强制性现行
- 中文名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22-06-01
- 实施日期:2022-09-01
- 代替标准:
-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广东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张晖、杨威强、刘志阳、张永波、赵秀颖、孙西勃、廖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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