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367-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44/ 2367-2022

地方标准-广东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22-06-01
    实施日期:2022-09-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广东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张晖、杨威强、刘志阳、张永波、赵秀颖、孙西勃、廖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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