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1110-2010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标准详情:

NY 1110-2010

行业标准-NY 农业强制性
  • 中文名称: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 CCS分类:B10
    ICS分类:65.080
  • 发布日期:2010-12-23
    实施日期:2011-02-01
  • 代替标准:代替NY 1110-2006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 标准分类:农业肥料农、林、牧、渔业NY 农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肥料中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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