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刺梨露酒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刺梨果(干果或鲜果)或(和)刺梨汁为主要原料,添加酒基、辅料、食品添加剂,经浸提、调配、过滤、灌装制成的露酒
4.1 原料要求4.1.1 蒸馏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4.1.2 发酵酒应符合GB2758的规定。4.1.3 刺梨果应无霉变、无劣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刺梨汁应色泽明亮、无褐变、无杂质、无异味,并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及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5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符合GB2760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1.6 其他原辅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见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色泽 呈本品固有颜色。 GB/T15038外观 透明液体,无明显悬浮物,长期静置后允许有微量沉淀。 香气和滋味 醇和,爽口,具有该类型酒特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 风格 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 4.3 理化指标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卫生指标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 4.0~60.0 GB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 ≤6.0 GB/T15038总糖(以葡萄糖计),g/L ≤300 干浸出物,g/L ≥0.3 维生素C,mg/100mL ≥10 GB5009.86注: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2.0%Vol2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0%4.4 卫生指标4.4.1以蒸馏酒为酒基配制而成的刺梨露酒,按GB2757的规定执行;当酒精度≤24%vol,按GB2758的规定执行。4.4.2以发酵酒为酒基配制而成的刺梨露酒,按GB2758的规定执行。4.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