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BLS 0002-2018 荆楚大地 硒大米

标准详情:

T/HBLS 0002-2018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硒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湖北省生产的含硒、富硒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为原料加工的食用商品硒大米
4 质量要求4.1 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354中表2的规定。4.2 硒含量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硒含量要求名称 硒含量/mg/kg含硒大米 ≥0.075富硒大米 ≥0.154.3 食品安全要求稻谷、糙米原料应符合GB2715的规定。生产过程应符合GB14881和GB13122的规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硒大米中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数(PN)符合LS/T3247的规定。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4 追溯信息供应方应提供原料和成品大米的追溯信息,具体要求见附录A。5 检验方法质量指标检验:按GB/T1354执行。硒含量检验:按GB5009.93执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检验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农药残留含量,按LS/T3247规定分别计算上述每种物质的安全指数。6 检验规则6.1 扦样、分样按GB/T5491执行。6.2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6.3 检验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大米为一批。6.4 判定规则质量符合4.1、4.2要求的可判定为含硒大米或富硒大米。质量符合4.1要求但不符合4.2要求的,不应判定为含硒或富硒大米,可判定为普通大米。6.5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按4.1、4.2的规定执行。7 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按GB/T1354执行。

起草单位

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仙桃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京山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

起草人

熊宁、刘利、朱玫、孙婷琳、张耀光、吴登辉、范芸竹、范晓晖、许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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