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31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详情:

YY 0319-2008

行业标准-YY 医药强制性
  •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CCS分类:C43
    ICS分类:11.040.55
  •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12-01
  • 代替标准:代替YY 0319-2000
    行业分类:
  • 技术归口: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YY 医药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诊断设备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专用标准适用于由2.2.101定义的磁共振设备和由2.2.102定义的磁共振系统。本标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本专用标准规定了磁共振设备的安全要求,旨在提供对患者的保护。本专用标准规定了向操作者、与磁共振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信息的要求。本专用标准同时提供了证明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西门子迈迪特(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

起草人

俞及、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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