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31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详情:
YY 0319-2008
行业标准-YY 医药强制性废止
-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CCS分类:C43
- ICS分类:11.040.55
- 发布日期:2008-04-25
- 实施日期:2009-12-01
- 代替标准:代替YY 0319-2000
- 行业分类:
- 技术归口: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YY 医药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诊断设备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专用标准适用于由2.2.101定义的磁共振设备和由2.2.102定义的磁共振系统。本标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本专用标准规定了磁共振设备的安全要求,旨在提供对患者的保护。本专用标准规定了向操作者、与磁共振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信息的要求。本专用标准同时提供了证明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西门子迈迪特(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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