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LTJBX 01-2018 《地理标志产品 罗浮山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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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LTJBX 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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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第1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罗浮山荔枝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品种、生产环境、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2、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所引用的文件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法律及法规。3、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确定在GB/T14487原有相关术语和定义基础上,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8年第31号)及其附件《罗浮山荔枝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进行适当、合理的修订。4、第4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确定采用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8年第31号)。5、第5章品种采用《罗浮山荔枝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6、第6章生产环境采用《罗浮山荔枝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7、第7章质量要求采用《罗浮山荔枝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8、第8章试验方法全部引用了现行有效的标准规定。9、第9章检验规则全部引用了现行有效的标准规定。10、第10章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内容系采用《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8年第31号)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国质检科〔2009〕222号)的规定。关于包装的内容均引用了现行有效的标准规定。11、附录A罗浮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是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8年第31号)的规定而定。12、附录B罗浮山荔枝生产技术规范是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8年第31号)的规定和长期林间作业的经验总结而制定。

起草单位

博罗县特种设备和计量标准化协会、博罗县水果生产办公室、博罗县水果蔬菜业协会、博罗县山前荔枝专业合作社、博罗县公庄维新水果销售专业合作社、博罗县雷公象山果蔬专业合作社、博罗县观音阁镇莲塘荔枝专业合作社、博罗县公庄镇盈盛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

罗晟佳、邓振明、高惠良、姚志红、李桥华、刘荣辉、刘育华、林洪欢、张庆来、高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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