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LX 001.1-2020 淮安大米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标准详情:

T/HLX 001.1-2020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T/HLX001.1规定了淮安大米产地环境要求和检测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淮安市辖区内用于加工淮安大米的稻谷种植环境
在范围方面突出标准的规定的产地环境为“淮安市辖区”内“用于加工淮安大米的稻谷种植环境”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1.标准构成为了保证淮安大米质量,突出稻米全产业链质量控制,T/HLX001《淮安大米》团体标准分为5个部分,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第2部分:稻谷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稻谷第5部分:大米2.《淮安大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主要内容通过与市农委、环保部门协调收集淮安辖区水、土壤、大气环境基础数据,并对在辖区内稻谷生产地采集的土壤等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结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产地环境标准,编制了《淮安大米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2.1要求淮安大米标准在质量控制方面首先是对产地种植环境要求,体现淮安大米的“好水、好土,好大米”特点。对淮安市辖区内用于加工淮安大米的稻谷种植的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规定。2.1.1灌溉水质量指标结合淮安优质稻谷种植区域具体情况,提出灌溉水质量除满足GB5084-2005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其中氟化物、化学需氧量(CODCR)为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2.1.2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结合淮安优质稻谷种植区域采样分析结果情况,提出土壤环境质量除满足GB15618-1995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其中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铜为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2.1.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大气环境质量应满足GB3095-2012规定的二类区要求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因农作物对氟化物等较为敏感,水稻为中等敏感程度,因此参考相关资料特规定大气中氟化物的限量浓度。2.1.4检测方法规定了本部分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检测所需的相应标准方法。

起草单位

淮安市粮油质量监测所、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淮安市财政局、江苏徐淮地区淮阴农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沈跃丽、袁建、高艳、陶维春、王睿、戴波、都立辉、邢常瑞、王娟、王兴龙、毕丰书、程培宣、吴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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